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一) 资金扶持政策
1、对立项的重大创新团队,三年内给予1000-50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团队成员享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相关政策;
2、对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00-4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和10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
3、加强对人才项目的滚动支持。项目承担期结束后,根据项目验收评估意见,对项目完成情况好,技术先进、发展潜力大,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滚动支持。立项后六年内入选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库、瞪羚企业库的,再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
4、享受苏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生活待遇。
(二) 申报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本科),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自然人直接持股的,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优先支持全职来苏创业的人才(团队);
4、来苏创业时间不超过2年,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团队);
5、对于苏州引进的优秀创新人才,首次创业(全职),企业注册时间、申报人股权出资等符合申报要求,且企业发展态势较好,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左右的(生物医药类的应已基本完成临床前研究,医疗器械类应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人才来苏时间可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