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碳达峰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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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碳达峰专项

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

1.本专项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化原则,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单位、在宁部省属本科高校等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项目采取“揭榜挂帅”、部省联动、竞争择优等多样化方式组织,相关申报要求、推荐名额、实施期限等具体事项详见对应申报指南

2. 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部分指南方向采取“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充分发动辖区内有条件的创新型企业、高校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有针对性地“揭榜”申报。项目申报不设门槛,不占申报名额,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不受在研限制(“揭榜挂帅”项目负责人及企业承担单位除外),但申报书须覆盖该指南方向中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跨地区整合资源,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揭榜挂帅”项目,积极探索重大技术创新的新型举国体制。

3. 关于部省联动项目。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部分指南方向将推荐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部省联动专题,省科技厅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届时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项目,并对同时获得国家和省立项的项目通过部省联动渠道予以集成支持。

4. 关于定向组织项目。对于实施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相对集中的科技项目,可采取定向组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在充分调研会商的基础上,由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推荐,经专家论证后立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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